东村7街52号地下室

“缤纷”杂志约我写一点过去在纽约的事,“比如你怎么和艾未未认识的”等。时间过的快,在美国生活已有十几年,可我还是有一种初到美国之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有这种感觉。

 

我90年去美国,第一站是威斯康星麦迪森,在那里没呆几天我就订了一张去纽约的机票,象我的其他朋友一样,急于去朝拜这个“中心”。但我当时没有决定留下来,主要原因是我能感觉到纽约艺术家的困境,给我的感觉是:如果谁还想在纽约做点什么事情,谁就不懂得美国。但我既然来了,就想试一试,因为我总不明白现代艺术这块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两周后我又回到了麦迪森,做我的所谓”荣誉艺术家“(honorary fellow),在那呆了一年,做了我在美国博物馆的第一个展览。这展览规模很大,效果也好,现在看来,这实际上是我在国外事业的开始。

 

展览开幕第二天谢德庆和艾未未开了一个卡车从纽约横穿半个美国来看我的展览。这让我很感动,但又不知道怎么表示,因为俩人都是我第一次见面。早就知道谢德庆的东西被许多美国大学艺术或表演系作为教材在研究,但此人看上去完全象一个苦大仇深的打工仔。艾未未带着一种疑惑的眼光从远处看过来。我当时穿着半长的睡裤,被叫醒,下来开门,他一定是诧异于:这么辛苦来这里接待他的竟是这样一个迷迷糊糊的人和完全没有整理过的房间。人不熟就没话,先去看展览吧。看了作品后我们的话才多了起来。不熟没话,太熟了又不认真谈话,半生不熟时话又多又认真,所以那三天聊的很“彻底”, 但具体内容我有点忘了,差不多都与艺术有关。我记得他们俩为我《天书》盒套上的一个装饰线是否多余争论不休。当时我觉得未未是在”较枝儿”,故意在逗德庆。后来接触多了,特别是看到他们各自亲手完善起来的工作室后,你就可以理解这场“较枝儿”了。这两位差不多是我看到的在有些方面对品味极苛刻和质量极高的人。麦迪森之后,我去了南德科达州的一个叫维米兰的小镇,学习西方传统手制书的技术。“德科达”印地安语,就是“玉米地”的意思,可想之遥远,大部分西部片都是在这儿拍的。如果要研究美国本土文化,这是个好地方。由于麦迪森的展览,我的作品开始被艺术界注意,加上过去在中国的基础,那时已有不少展览的邀请。从“玉米地”去任何地方都很麻烦,因为我始终持中国护照,那时中国护照还很不方便,去别国签证手续复杂,每次都要去芝加哥或密尼阿波里斯办理。我也知道这里不是久呆之地。93年3月我搬到了纽约,和艾未未一起住在东村7街52号。所以后来有人说我在国外使用了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

 

我去纽约,正是艾未未计划搬回北京的时候。我也省得再去找房子,把他的合同转到我的名下不就好了。他是老纽约,房租错不了。对艾未未当时就有“东村教父”一说,他在街上走来走去,不管是黑道白道的人好像都敬他三分。我和他在附近走几趟,有点象黑社会老大向这一帮人提醒:“这是我哥们儿,以后多关照”一样。他外表给人这种感觉,但内心却很细。他一直想手绘一张纽约的活动图给我,把我爱去的地方标出来。这图是他非常想画的,所以画起来就极认真。我说,你就标在一张地铁图上就行了。后来我就有了一张上面标着“★Gay吧,进去注意”,“★圣玛可书店,艺术书好”或者一碗面条、两根筷子这类小画的地图。有一段时间我不在纽约,喻红和刘晓东住在这里。这张图就转到了喻红手里。我还记得向她交代图上的内容时,她说了好几次:“这张图怎么这么好玩”。

 

7街地下室很有名,来过的人不计其数,住过的人也很多。这和未未的朋友多,也和我的来访者多有关。影视界大导演张艺谋、陈凯歌、郑晓龙、冯小刚,名角姜文、王姬等都在这住过或是工作过。传说陈凯歌“一夜白了头”的段子就是在这儿发生的。谭盾住纽约,不必在这留宿,但他是常客。他和未未熟,知道我已来纽约,请我们去吃饭,也想一起搞点东西。他做一手好菜,一点不比他的音乐差。那天告辞后,当我和未未回到住处时,谭和当时还是女友的Jane却在门口等我们,怎么回事?原来他们送我们走后又出来散步,遛弯到了这里,比我们走的快。又进来聊了一通。临走未未从墙上取了两件作品送给谭盾,反正也要走了,他不太在乎。老栗来纽约,想请他去住的人很多,但他愿意住在这里,地下艺术的领导喜欢地下的感觉。喻红和刘晓东的孩子就是在这儿怀上的,回北京后生了个女儿。后来见面刘晓东说:“就是因为地下室的阴气太重,才是个女儿。”他现在一定喜欢他女儿喜欢的不得了,但那时他多少有点重男轻女的思想。

 

这个地下室有名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有名。此片大部分室内场景都是在这里拍的。它面积挺大,等于是整个楼的一层。里面曲里拐弯的空间很多。五年后我离开时才发现后面还有一个院子。当时拍戏把墙喷黑了,就是王启明刚到纽约时的地下室,卧室就是王启明的办公室兼谈恋爱的地方。这房子里的所有用具都是《北京人在纽约》的道具。拍摄的时候艾未未是房主,此剧在北京热播时我是房主。一时这地下室恨不得成了大陆游客的景点,很多来探亲的父母都想找关系来这里看现场。有朋友建议:你应该开一个咖啡馆、饺子馆、附带摄影留念之类的,专门接待大陆游客,一定发财。一通畅想之后象是已经过了开咖啡馆的瘾。

 

这个地下室远比王启明的那个地下室奢侈多了。它位于纽约东村的中心,虽说是地下室,月租已是1500美元。这里是朋克文化的发源地,90年代初朱利安尼市长整治纽约未见成效之前,这里还能看到真正的西皮,朋克的影子。纽约和美国各地的的愤青酷妹最爱光顾此地,大有生不逢时未赶上朋克辉煌年代之悲情。白天不少游客,天一黑真的东村人就都出来了。每天一到12点,未未一定是说:“怎么着?出去转转吧?”,意思是街上该好玩了。出门左手是Homeless Sell,差不多应该翻译成“流浪汉夜市”,我们去的最多。流浪汉、小偷、拣破烂的一到这时候就把每天所获拿出来炫耀和兜售,每天有新货,应有尽有。在纽约没有工作的人都自称是艺术家,混在其中,淘些材料或便宜货。警察带着失主在角落里观望,没准儿丢失的宝贝随时就会出现在眼前的地摊上。在东村看上去活的最兴致勃勃的就是这些流浪汉了。他们有他们的圈子和讲究,有些是专门收藏易拉罐的,有些是专门在街上做装置的,至于行为艺术,他们差不多随时随地都在做表演。我有一次去法国,居然看到一个东村的流浪汉在巴黎街头行乞,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他象是我的一个影子。

 

纽约楼房地下室入口都是在大门的台阶下面,是个低于地面的小空间。拍电视剧时门前留下了一个红灯泡一直没有去换它,也让来人好找些。也许是这个红灯的原因,这里成了流浪汉和街头女孩们做爱的场所。晚上在工作或在睡觉,有时能听到外面有响动或喘气声,那一定是有人又在“干事”。我一般是随他们去,流浪汉和妓女的爱情多浪漫,也需要有个地方呵。有时没注意,出门时正赶上他们在忙活,男的说:“Just moment!”(马上就好!)边提裤子边往外走,女的还在那里呻吟。我当时想过在门上安一个摄像机,也许哪天能做个作品什么的,但我经常是想到了就算做过了,没有实际行动。

 

那时的东村还住着一些美国早期文化运动的重要人物,如阿莱·金斯伯格,他是“垮掉一代”的巨星,对一代人的思想有过重要的影响。他与男友一直住在东村的一个小公寓里,在家门口看到他,你会觉得他只是一个邻居老头。对我来说每天最好的时候是在5街角上的Cooper Diner吃早餐,在我习惯的位子对面,差不多每次都坐着一个永远是身穿老式西装,一顶黑礼帽,领口露出点花领巾的老太太。我们有时互相看看,因为有没有客人都有我们俩。有时会有一些年轻人来陪她喝咖啡或送花给她。甚至有电视台来,只是拍她不动声色地吃东西。我想,这老太太不定又是谁,有一次和她聊了几句,她也说不清楚她是干什么的,我想也许我英文不好,她没听懂。一次我去Chelsea转画廊,顺道进了一家同性恋书店,进门先看到的就是这老太太的照片被印在一本厚书的封面上,放在重要推荐书的中央,原来她是Quentin Crisp, 美国同性恋运动的精神领袖,《纽约时报》说他是“一个在世界上活的最具特色的人”其实“她”是个老头,所以她说不清楚自己是干什么的也情有可原。怪的很,好像在我知道她的“底细”后就再没有见到过“她”,因为我没有印象再见到“她”是什么感觉。今天为写这篇东西又想到“她”,网上Google“她”:老人98年已去世,赶在临终前“她”还是回到了英国老家曼彻斯特。纽约道之深,即使老纽约也会有“初到之感”。

 

98年因为房租的不合理,我与52号楼的印度房东有了官司,恶人先告状,但他却败诉,损失惨重,但我们年底必须搬出去。我知道他一定不会退给我五年前的那些押金的,但我离开前还是把这个地下室打扫的干干净净。因为它对我和对许多早期在纽约生活过的大陆艺术家,甚至那些电视剧的爱好者们都具有特别的意义。

 

徐冰

2004年 复活节 柏林